近年来,随着药品零售行业竞争加剧,部分连锁药店为追求短期利益,在门店运营中屡屡触及监管红线。销售过期药品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、虚假宣传疗效等违规行为时有发生,不仅直接危害消费者健康权益,更可能引发监管部门的连锁反应。
药品连锁企业的特殊性在于其门店与总部存在紧密的管理隶属关系。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和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相关规定,总部对下属门店负有不可推卸的管理责任。当单个门店出现违规行为时,监管部门通常会追溯至企业总部的质量管理体系,审查其是否建立了有效的内控机制。
值得注意的是,近期多地药监部门已开始采用‘穿透式监管’模式。这种监管方式不再局限于对违规门店的单独处罚,而是沿着企业组织架构向上追溯,重点检查总部在制度建设、人员培训、质量审计等方面的履职情况。一旦发现系统性管理漏洞,监管部门有权对总部采取警告、罚款、暂停经营乃至吊销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等严厉措施。
面对日益严格的监管环境,药品连锁企业应当未雨绸缪:
必须强化总部对门店的管控能力,建立标准化的运营管理流程,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对各门店的实时监督。
要完善内部审计体系,定期对门店进行飞行检查,及时发现并纠正违规苗头。
应当加强员工合规培训,特别是要强化执业药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职业操守教育。
建议建立危机应对预案,一旦出现门店违规事件,要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并积极整改,最大限度降低对总部的负面影响。
药品连锁企业必须认识到,在现行监管体系下,任何门店的违规行为都可能成为引爆总部危机的导火索。唯有坚守合规底线,构建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,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行稳致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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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8 11:00:14